2009年1月14日 星期三

我與西門雷同


今早讀經路加福音第七章,西門請耶穌吃飯,那時有個罪女來找耶穌。結果罪女平平安安、無罪一身輕回去,西門反而被主責怪招待不如罪女。

西門是個法利賽人,法利賽人是會施捨、禱告、一星期禁食兩次,不做惡事、會常常感謝神,並且所得都捐十分之一〈路18〉。神在律法上的要求,法利賽人似乎都做到。


我們這些從小在真教會,受嚴謹的宗教教育長大的人,哪一個不是都有法利賽人的義呢?看來我還蠻像法利賽人,我也會請主耶穌吃飯,〈路13:26〉〈太25:40〉,可是我會不會像西門一樣,不但招待不週,還心中論斷祂是先知嗎?西門想:耶穌若是先知,祂該知道,若不是先知,正好可摸清祂底細。好一個聰明、觀察入微的西門啊!要不是主耶穌憐憫西門,跟他說清楚,說不定西門就從此錯認主,與那些把主釘十字架的祭司、長老一般。


我是否也服事神,並沒有盡全力,只是做了,卻沒有盡心、盡性、盡力?反觀那罪女,卻把她的眼淚、頭髮、香膏都獻給主,甚至以嘴親腳,竭盡心力的愛主,真的不是隨便請一頓飯可比的!為主用心多少,主看得出的!。


 神啊!若非祢憐憫,我豈不像西門,仍自以為高尚,可是卻又不真正認識神。我真的要常禱告求神,將智慧與啟示的靈賜給我,好真正認識祂〈弗1:17〉,並且真心、用心愛我的神,祂至高崇偉,是配得我用心的,求神叫我不隨便
我想:為什麼罪女能認識主耶穌並且到祂面前懇求,而西門卻仍在懷疑,祂是先知嗎?癥結也許在於西門以他的知識來認識主〈39〉,而罪女以她的謙卑、自責來到主前〈38〉。真像主耶穌講的比喻──法利賽人與稅吏的禱告〈路18:9〉,最終是謙卑的人蒙神喜悅,正應驗了那句,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,自卑的必升為高。

我真的有時瞧不起教會中的罪人,我又常依外表判斷人,而錯看人,我雖事主,卻不盡心,我真的與西門雷同主啊!可憐我,隨時指示我,好叫我走在祢的旨意中,這是我ㄧ生的盼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