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才與櫻讀完民數記22章,一面講一面自己被提醒感動,茲紀錄如下:
1:神已明示,不可同去。(12)
神的命令,清楚明白。
2:試探會再來,更誘惑。(15~17)
試探非一次,往往再三。
3:明知不可違,卻想神或許會改變。(18~19)
不誠實的兒女,乖僻的族類。(申32:20)
4:神知巴蘭心,任憑他去行。(20)
偏要行,任你行
5:驢之眼明亮,巴蘭之眼蒙蔽。
神開人眼目甚至動物。
6:驢救巴蘭三次,卻被打三次。
驢對巴蘭忠心,巴蘭不明所以。
7:蒙福之民,不容咒詛。
神保護雅各,如同保護眼中瞳人。(申32:9~10)
人往往如巴蘭,既有私慾在心,容易受惑,稍加不甚,給魔鬼劉地步,容易行事偏僻,神也任憑人去行,人就一失足成千古恨(如猶大),但願眾人以巴蘭為戒,常常警醒禱告,免得入了迷惑。(路21:36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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