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晨禱時,先生從外面回來,他是出去參加他的教會早禱會,經過客廳,他看見我在禱告,竟然跪下與我同禱,通常我們是各自禱告,因為道不同,不相為謀。
禱告中,我突然想到,應該為我們兩個禱告。我倆可說是各自為政,一個屋簷下,雖然只有兩個人,卻各自為神家的事禱告;向同樣的天父有所求,卻所求不同,雖不致於像法利賽人與稅吏的禱告,鄙視對方,但各懷心事,則是心照不宣的事。
在近三十年中,因信仰的各異,他走他的陽關道,我走我的獨木橋,一本聖經,各自表述。兩人而已,都可以有這麼大的差異,何況整個教會,如何教大家所信皆同,除非大家都不看聖經,只聽一人說,否則怎可能相同呢?我倆就是最好的例子了。
有一段日子,先生曾跟人說,真後悔教我看聖經,沒想到我竟可以引用聖經跟他反駁了,早知道,不鼓勵我讀聖經,讓我就像其他的婦女,只是聽別人說,那他講什麼我就信什麼,不是多好嗎?可惜!早知道已晚了!
今早,他在我旁邊禱告時,我突然想到,該為我倆祈求,願神赦免我們的罪,因為我們各作各的,實在不能榮耀神。然而,這也不是我倆願意的,我倆都已在神面前放棄改變彼此的想法,已經也都能平安無事,雖然一家兩制,卻也能和平共處。
禱告中,我求主赦免我的罪,也求主赦免他的罪,我無法改變他的見解,他也無法改變我的領受,我倆堅持自己所看見的,堅信自己從神所領受的。我跟神說:我不是個堅持己見的人,有時甚至容易隨風飄動,但我就是無法接受先生所講的,如果要我接受,豈不是要我把黑講成白?我只有求神赦免我倆的罪,雖然我倆愛祂,卻不能我倆一起榮耀祂!
沒想到接下來發生了一件小事,解決了我的疑惑!
先生愛吃冰棒,飯後一支快活似神仙,他見我不喜歡他的雜牌雪糕,就為我特地去買義美的土豆仁與紅豆粉粿冰棒,義美一支抵他的兩支價錢,他笑我太浪費,愛吃高貴的,我笑他才是浪費,因為他常吃,我一年才吃幾次而已。回來後,我說:是要紅豆,不是紅豆粉粿。沒想到他好心,又去買包紅豆冰棒,好叫我也能跟他一樣,享受飯後一支冰棒,人生夫復何求!
前日,他打開冰箱,發現粉粿紅豆一包五支,只剩兩支,他說:你也是喜歡粉粿的嘛!妳吃了兩支了!我說:我根本沒吃。他說:妳吃了,忘了。我說:真的沒吃,粉粿是什麼味道,我都不知道,怎可能吃了呢?他說:妳老了!頭腦記憶不行了!我說:是你自己吃的都忘了。事情就這樣結束,他以為我老了,我以為他才老了,所以爭辯無益。
就在今天中午,整理冰箱時,發現先生買給我的義美紅豆粉粿冰棒兩支,掉在冷凍庫的角落!
原來,先生第一次拿粉粿冰棒時,他沒注意到讓兩支滑落在外,因此才有我已吃了兩支的想法,他看到的是:少了兩支,不是太太吃,還有誰呢?我想到的是:我真的沒吃,不是先生吃,還有誰呢?我倆對自己的想法都很有把握,絕對錯不了。天曉得!背後真相是這樣,兩個都沒錯,兩個都錯,還好我倆沒為粉粿冰棒爭論一番,否則豈不白費口舌,徒傷感情。
作午飯時,好似被提醒了一下,神告訴我,這就是我回答了你早上的禱告。我心突然被喜樂充滿,滿心感恩,祂藉粉粿冰棒這事,教我:
你們兩個,依照你們所見,誰也沒錯,但是,若堅持自己的才對而損毀對方,批評論斷,那就錯了!同理!你一直不明白的聖經解釋,到底誰對呢?先生呢?你呢?不用再想、再疑惑了。
【不可再彼此論斷,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,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。】
謹記在此,感謝神解我數十年來的疑惑,讓我知道今後努力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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