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1月4日 星期五

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?

想起半年前,我走出會堂外,看到某執事正站在那裏與人話別,從他旁邊經過,照平常的習慣,至少我會點個頭致意,然而心中掠過一絲念頭,不必尊重他,於是視若無睹,昂首跨步從他面前經過,心想:論愛主的程度、論身體的強健、論主給的恩惠,我得的都比他強,他既然曾經看不起我,當然我也可以看他不順眼,哈哈,我自得其樂,我以我的雙腳為傲,我可以用走路的來回於教堂與住家,我更可以用走的,連續三個多鐘頭也不覺累,有點得意,說實在的,我打從心底輕看這執事,只因我覺得我比他強很多。

哪裡想到,就這樣一點驕傲都不行,那次回來之後,我的腳就突然不行,直到今天。我好像得到足筋膜,走路腳底會隱隱作痛,不敢多走。上月,去大陸期間,天天穿梭鄉間,我知道神必與我同行,腳一定沒問題,果然,不覺腳痛,回來之後,還是老樣。這事好像我每次在大陸傳福音期間,再怎樣顛簸的路,感謝神,我不暈車,但在台灣,連在高速公路上都會暈車。

有時,想為我的腳禱告,就想不必啦,主有主醫治的時候,在大陸那麼嚴重的骨刺引起的疼痛,神都醫治了,這算是小事一樁,神遲早都會治的,所以我也就不放在心上,反正恩典夠用。直到今早,蒙主提醒,突然想起,就是那次心中得意之後,隔日,我就不良於行,神的一句話立時進入心中,

『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?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?


若是領受的,為何自誇,彷彿不是領受的呢?(林前4)』


心中瞬間的自傲,神鑒察了,不就正如我每天禱求的嗎?


神啊,求你鑒察我,知道我的心思,試煉我,知道我的意念,

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,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。』(詩139)


我的雙腳善長於行,有什麼可引以為傲的,都是神給的,神保守的。同樣的,身體的強健,恩賜的豐富、口才的便捷,甚至作主工的機會全都是領受的,為什麼彷彿不是領受的,以致輕看弟兄呢?(羅14)


小心我成了法利賽人的禱告(路18),就慘了,感謝神鑒察、試煉,照出心中的惡行,謹記在此,提醒自己。

1 則留言:

良箴 提到...

讀罷, 不禁發出會心一笑, 我自己不也常這樣被神輕輕敲打了一下, 然後自覺羞愧, 向神求饒嗎!? 可我真佩服您如此勇敢又真實地告白! 這讓我想起大衞也是不遮掩自己的過錯, 難怪他榮登"合神心意"的第一人選!再者, 聖經說, "主所愛的, 祂必管教", 看來, 我們都是主所愛的兒女啊, 呵呵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