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0月15日 星期二

勸人與神和好(三)



 對方是無所謂者


常有人說:宗教就是勸善勸善,叫人不要為非作歹而已,我不反對也不參加。


我說:你說得對,確實勸善,說實在的,若只為能行善,自己看看古聖賢書,應該也可潛移默化,然而這世界反而越來越壞,人心不古,怎麼辦呢?


於是,有人出家修行,為渡己渡人,然而靠己修行,成效多大,應該你也知道吧!


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(羅7:18)我們都知道,在我裏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。(舉例說明:小孩不用教,就會自私。)因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,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,我真是苦啊!



談到人的不能隨己意立志行善,人有所不能為,人生意義何在?總不能湖糊塗塗過一生,白走一遭吧?否則,到時遭遇人生艱難(無論身體、事業、婚姻),多少人不知如何過關,過不了的,會以自殺解決,人不能無所謂的,不清不楚的就過了一生,當防患於未然。




引導對方要追求有意義的人生,這樣,在人生終點時,才不至悔恨來不及。至於如何才是有意義的人生呢?


1.找到能真正幫助我們行善的神。找到不但能幫助我們渡難關,又能引領我們走有意義人生的神。


2.宗教這麼多,如何分辨與抉擇呢?選錯了,可能讓人一失足,成千古恨,理當慎始。


3.教他禱告,求天上神指引,因神知道萬人的心,祂豈不聽謙卑人的祈求,何況是為了求引領呢?


4.有禱告,就有體驗。加上自己的親身見證。(如人飲水、冷暖自知)



從無所謂,不拒絕也不接受,到靠己努力修行也達不到,想要過有意義人生,惟有神助,何樂而不為呢?主的羊聽主的聲音,主揀選,我們只是勸人與神和好。(莊姊妹瞬間歸主見證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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