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10月30日 星期五

不要忽視聖經(記一場講道)

 




 17 世紀英國清教徒約翰·羅傑斯(John Rogers of Dedham),他的講道聚會被在場的 Thomas Goodwin 親筆記錄了下來。當時托姆斯·古德恩( Thomas Goodwin )還是一個劍橋大學的年輕學生。


古德溫青年時期就讀於劍橋大學。當他知道戴德姆(Dedham)的約翰.羅傑斯講道滿有聖靈的能力時,他經常在講道日專門騎馬奔波大約 56 公里,前往農村的小鎮聽道。


就在那一次,他聽完道出來以後,居然伏在馬的頸項上痛哭 15 分鐘的那場經歷,正是他徹底改變、立志以敬畏和熱情事奉神的轉折點。


那一幕戲劇性的講道


羅傑斯在講道中談到人們對《聖經》的輕慢與忽視。講到激動的地方,他在講台上展開了一段神跟子民之間震撼人心的對話表演。


1:代替神發出控訴

約翰.羅傑斯先是站在神的角度,帶著威嚴和悲痛,責備聽眾。


我將我的聖經託付給你們這麼久,你們卻輕看它。我的聖經躺在你們的家中,積滿了灰塵和蜘蛛網,你們根本不在乎它,連看都不想看一眼。你們竟敢這樣對待我的聖經嗎?


既然如此,我不再把聖經留給你們了。


說完,他真的當著會眾的面,雙手抱起講台上的大聖經,轉過身,作勢要把聖經帶走。


2. 代替會眾痛哭哀求


接著,羅傑斯立刻轉過身來跪下,代替所有會眾向神求饒,帶著極其哀痛的聲音呼喊:



主啊,祢對我們怎麼樣行都可以,就是別拿走聖經。就算是殺我們的孩子、燒我們的房子、毀我們的財產都沒有關係,只求祢把聖經留下來,求祢不要把聖經拿走。



三、神的寬容和察驗

隨後,他又代表神轉向眾人說道:「你們真這樣想嗎?那麼,我再試你們一段時間。這就是我給你們的聖經,我要看看你們今後到底怎麼對待它,看你們是否會更加愛它,會更加看重它,更加遵循它,照著它的話去行。」


羅傑斯在會眾之前這種表演的做法,使得全體會眾出現奇特的狀態。古德溫作見證說,他此生從未在教會見過這種狀態,整個教堂裡面好像變成了波金(《士師記》2 章 4 到 5 節所記載的),會眾哭成一片,彷彿大家都被淚水淹沒。


古德溫當時是年輕的學生,他在場。事後他說,他要走出去騎馬上路,等到他來到馬旁邊,卻在馬頸上哭了一刻鐘,才有力量騎上馬。


他自己和那些會眾在輕忽聖經的事上得了告誡,印象深刻。


昨日讀到這段,彷彿身在其間,我是那被搶的聽眾,我呼喊,


不要!不要!不要拿走我的聖經,請你把它留給我吧。



從今以後我要天天讀,就像我天天吃飯一樣。只要我一天有吃飯,我就是要讀聖經。


我要看重神的話,不再把它當可有可無。我要被聖經神的話語浸透,求主幫助我,好叫我能行出神要我行的。

謹記在此,提醒自己與兒孫

1 則留言:

purenard777 提到...

真的,千書萬卷,皆可焚盡,因為那終究是人的思想、人的言語。

唯獨聖經,是神所默示、賜予我們的話語。

我們必須沉浸在神的話語之中,讓祂的真理引導我們的思想、生命與每一天。

感恩神!兩年前,我才真正認識祂,並因此得到了這本神聖的聖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