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:
誰是罪人?(法利賽人眼中的罪人)
1.罪女
2.撒該
3.耶穌
B:
誰是罪人?(神眼中)
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(羅3:23)
C
誰不是罪人
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的婦人來見耶穌。
耶穌說:你們當中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(約8)
D
耶穌如何對待罪人
1.與他吃飯(太11:10~13)
2.住到他家(太19:7)
3.被她觸摸抹膏(路7:39)
E
耶穌來的目的
不是召義人,乃是召罪人。(可2:17)
(被召的都是罪人,包括門徒與所有人。)(路5:8)
結論
只在一條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眾條。
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,也說不可殺人,你就是不姦淫,卻殺人,仍是成了犯律法的。
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,便是犯罪,被律法定為犯法的。(雅2:9~11)
耶穌說: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,藐視別人的,他的結果是,凡自高的必降為卑,自卑的必升為高。(路18)
不想被降為卑的,小心自以為義,不要隨便定罪人,慎之!慎之!
註:看到掌權者指責多位弟兄為罪人,指示信徒不應接待,或幫助,深感不可思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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