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下午,最後一堂了,團契交通臨時讓給我,補充說明早上所講的一億之夢,並開放問題,
其中有人問:我已作基督徒多年,仍要受洗嗎?我回答如下:
1.你認為這教會有神的靈同在嗎?我們找教會不是就要找神同在的教會嗎?否則世上俱樂部多的是。
2.個個教派有他自己的規定(教義),既要加入,則要入境隨俗。(我不提五大教義十大信條,因那只是先人留下的個人歸納,非聖經耶穌強調的,見仁見智,很容易被人攻破。)
3.最好你自己深入禱告,求神引領,這樣,你將深知是神的帶領,不致人云亦云,跟從人。
又有人問:
你怎能一天三處辦三次聖餐,聖餅不能拿出室外。我答:
1.因為當時抓得嚴,為避免招人眼目,分開舉辦,分散信眾,早午晚在不同家裡,各一次擘餅聚會。
2.我們準備了三個無酵餅,沒有祝謝後拿出室外之虞。
又有人問:你沒有受差遣,怎能出去傳道呢?怎能辦聖禮呢?我們被教導,要受教會差遣才可出去,就是出去做一個訪問也要上級的人差派才可。
我答:
1.我們每人都有聖靈同在,理當順服聖靈的感動,祂叫你向人傳福音,你就要傳,不必等到人差派才傳,當初教會就是這樣被建立(徒8:4)。
2.擘餅聚會當初就是在家中擘餅(徒2:46),聖餐成為禮,是天主教儀式感留下。
3.若是做事都要上級差派才可,若我在公車上,想與鄰座分享傳福音給他,難不成還要打電話回去,請差派才可。
又問:沒有被按立的聖職人員,怎麼可以給人施洗呢?這恐怕沒效果,不能赦罪。
我回答:
1.施洗的功效,是靠著【奉耶穌的名洗去你的罪、歸入祂名下】,還是靠著施浸者(聖職人員)的能力,哪者才能成效呢?
2.施浸者只要有聖靈同在,他就可以執行施浸(當然有聖職人員就聖職人員去執行),執行施浸的人要品格完美嗎?如果這樣要求,天下就沒有一人可執行施浸,因為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,大罪不犯,小罪總有,大罪小罪都是罪,犯一條等於犯眾條。
3.從來未見,哪位施浸者(傳道)後來被發現多年前,就犯姦淫罪,從前受他施浸的所有信徒,還要重受浸一次的。
會後,我覺得要改變一個人的思想不易,因為如果對方受的是制式教育,所有的都是人教給他的,沒有自己動腦過,也不能說他錯,就好像法利賽人認為食前洗手很重要,耶稣卻認為吃下去的東西,不汙穢人,心裡發出的才會汙穢人。
每一個都是神愛的小孩,彼此相愛為要,也希望大家能反覆思想神的話,不把人的教訓傳統當聖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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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言:「最難溝通的不是沒有文化的人,而是被灌輸“標準答案”的人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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