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9月6日 星期日

我們要與他同住(We will make our home with him)

今早讀經看到這句『我們要到他那裏去,與他同住。』何等應許,居然神要到那人那裏去,並且Make home with him 與他同住!

學生因航班改變,想到台中來與我住一晚,我欣然答應,『有朋自遠方來,不亦悅乎!』這位學生與我無所不談,比女兒更親密,我們暢所欲談、沒有隱瞞,沒有顧忌。我說:你就把這兒當你的娘家吧!隨時歡迎你來!她回:我還沒夫家,何來娘家!說的也是,看來我得加把勁,趕快為她找個好婆家。

兒子長大,希望他成家,女兒養大,盼望她找個好婆家,家是人的依歸,世人的避風港,有句話說:事業再大的成功,比不上擁有一個完滿的家。人人需要家,可是放眼望去,溫馨的家並不多見,甚至家是多人受傷害的地方。

家的好壞,不在大小,不在貧富,家的好壞,在於成員彼此的關係。有愛就有家,沒有愛的家不算家。主耶穌吩咐門徒:你們要彼此相愛,這是我的命令。凡遵守我命令的,就是愛我,我父也必愛他,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,與他同住。(We will make our home with him )(約14:23)

有神同住的家,就是一人也不孤單,天涯海角有伴相隨,不受時空限制,不是地上的家能比擬。誰想擁有神同住的應許呢?那麼就彼此相愛吧!(不可愛的也要愛!)

我們若彼此相愛,神就住在我們裡面,愛祂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。(約壹: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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