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6月29日 星期五

蠓蟲與駱駝

獻祭VS聽命

當獻祭與聽命相遇時,孰重孰輕,稍不小心,就本末倒置了,

掃羅王對撒母耳先知說:「我實在聽從了耶和華的命令,行了耶和華所差遣我行的路,擒了亞瑪力王亞甲來,滅進了亞瑪力人。百姓卻在所當滅的物中,取了了最好的牛羊,要在吉甲獻與耶和華你的神。」撒母耳說:「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,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?聽命甚於獻祭,順從甚於公羊的脂油。」

這件事行得不妙,導致神厭棄掃羅作王。想要獻祭有什麼錯呢?何況獻上最好的牛羊。可是神卻不悅。只因聽命甚於獻祭,掃羅不察。

各耳版VS孝敬父母

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(可七),供獻給神重要,還是孝敬父母重要,換句話說,給人重要還是給神重要呢?

耶穌說:「你們為什麼因著你們的遺傳,犯神的誡命呢?神說,當孝敬父母,你們倒說,無論何人對父母說,我所當奉給你的,已經作了供獻,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,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。」

誰會曉得給父母、孝敬父母竟比給神重要呢?人的想法、遺傳竟把神的誡命置之一旁而不自覺,還以為正確無誤,教導人遵行。

十分之一VS公義憐憫信實

十分之一重要呢或公義、憐憫、信實重要呢?當兩者有抉擇時,哪樣要先行呢?

耶穌說:「因為你們將薄荷、茴香、芹菜獻上十分之一,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,就是公義、憐憫、信實反倒不行了。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,那也是不可不行的。」

一個被強盜被打得半死的人,祭司、利未人對他卻視而不見,他們都是遵守十分之一律法的人,然而卻因缺乏憐憫,不能成為人的鄰舍,表面上愛神,可惜!不愛他所看得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(約壹4:20)。事有先後、輕重緩急,人往往不能分辨。

蠓蟲VS駱駝

微小的蠓蟲與巨大的駱駝都是不潔淨之物(利11),人常常做了把蠓蟲濾出來不吃的動作,可是駱駝倒吞下去,輕重不分招來多大的諷刺。耶穌責備瞎眼領路的,分不清什麼是更重要的

但求神光照,作個合神心意的人,因祂的名引導我走義路,不要以為沒吃蠓蟲而自我感覺良好,其實駱駝倒吞下去,不被瞎眼的領路,天天謙卑與神同行,求神指引,得蒙神悅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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