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5月18日 星期五

一根線 一根鞋帶

創世紀十四章裡,從亞伯蘭的禮讓羅得,可以看出亞伯蘭的價值觀。當利益分配引起骨肉相爭時,他捨利益而就和平;亞伯蘭看重骨肉之情勝於物質所得,顯出他的超人智慧。他見人所不見,他作人所不作,他不像人,他較像神。因此就在羅得離開他之後,神對他顯現,應許給他,舉目東西南北所見之地、與將如塵沙之多的後裔。十五章裡,亞伯蘭對所多瑪王的作為,更是上層樓,以至於事後,神更大大的賞賜他。


 亞伯蘭在所多瑪王對他說:你把人口給我,財物你自己拿去吧!他回道:我已經向天地的主、至高的神、耶和華起誓。凡是你的東西,就是一根線、一根鞋帶,我都不拿,免得你說,我使亞伯蘭富足。


 亞伯蘭是心有所備,早已跟神起誓,他能預見試探,知道要有防備。所以當所多瑪王提出優渥待遇時,能立刻提出自己的想法,並且以跟神已起誓,回拒對方好意,真是高招。常想:若是我,可能又陷入天人交戰,如何不抹煞人的好意,也不違背已願。結果可能搞得自己也不高興,又落人口實。


 亞伯蘭為何能事先就與神起誓,不拿就是不拿,我想最重要的,除了他是一個不貪的人以外(從14章可看出),他能透析未來,清楚認識所多瑪王(知彼))可能將來會說什麼,於是謹慎自己的行為(知己),就是一根線、一根鞋帶,這麼細小的東西,都不沾邊,並且以神為證,確表心志。


 從亞伯拉罕將所得之物,獻上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看來,此次戰役他也有所得,只是凡是所多瑪王的東西,他就是不取,可說是,該取的就取,不該取的,就是一根線、一根鞋帶都不取。


 亞干在不該取的物上取了(書七章),基哈西在不該拿的時候拿了(王下五章),結果全家受累。求神叫我們能隨時謹慎自守,免去一切的貪心,隨時提醒自己,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(路十二章),人的價值在於與神密相契。亞伯蘭能與神先起誓,我們也當求神幫助,不進入試探,不把試探誘惑誤當機會難得,以致判斷錯誤,不得神悅!謹記在此提醒自己,小心自己的心!

1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好一個「知彼,知己」,才能在所行的事上「百戰,百勝」。
想我們初衷跟從主的單純 ─ 為主,什麼都不要。就好像亞伯拉罕只為救羅得而戰,沒有覬覦其他的好處。
如今,信仰似乎不再單純,誤以為世上的好處,也是神附帶的祝福。於是漸漸變成了--大世界而小耶穌。
何等的需要神的智慧引導,不進入試探,不把試探誘惑誤當機會難得,以致判斷錯誤,不得神悅!謹記在此提醒自己,小心自己的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