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2月19日 星期六

從米迦事件看五種人(From the Matter of Micah to Look at Five Different Types of People I)


註:下半段沒錄好。 

2008年3月6日 星期四

從米迦事件看五種人

今早有機會重讀士師記17章──米迦立像事件,在禱告當中不自覺得害怕颤驚起來,心中難過萬分。神啊!我是否也是那種人而還不自知呢? 求祢指引我和我家,不要得罪祢,唯恐我們也像他們一樣,很喜歡拜神卻違背了神的旨意。

先說米迦的母親,她因丟了一筆錢就咒詛拿錢的人,沒想到拿錢的是自己的兒子。當他的兒子因聽到她的咒詛,於是向她承認是自己拿去之後,她就說:「我兒啊!願耶和華賜福與你!」何等大的轉變!別人的孩子可以咒他死,自己的孩子是個寶。就是做錯了事,也要說:「願耶和華賜福與你」因為自己的孩子,知錯能改,莫大善焉。


只是同樣的標準是否能應用在他人身上呢?亦或待人以嚴,律己以寬呢?後來為了兒子,做母親的就拿些錢來獻給耶和華,好雕刻一個像、鑄成一個像,以致後來連神像、以弗得和神堂都有了。違背了神的命令,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(申27:15)與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(申12:13)。她以為她奉獻了,她必蒙神喜悅,豈知大大得罪神,可憐的人啊!『聽命勝於獻祭,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。』『頑梗的罪與拜偶像的罪相同』(撒上15:23)自以為是的奉獻比不奉獻更糟!亞瑪力人的牛羊豈不更肥美,可以獻給神,然而神卻因此棄絕掃羅

再說米迦這個人,因聽見母親的咒詛而承認錢是他拿的,看起來仍有懼怕之心在他裡頭,然而沒有正確的傳統可讓他遵循,能知道自己錯在哪裡,反而依照傳統(母親)的指示,以為只要擁有拜神的一切東西,並且分派自己的兒子當祭司,一切就如意了。如經上記著:「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,個人任意而行。」等到當他遇到一個利未人,請他當祭司時,他就說:「耶和華必賜福與我,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。」沒魚,蝦也好,其實神規定的是亞倫的後裔才能當祭司。他以為這是他蒙福的條件,沒想到卻成為他日後失去的因由,甚至他與他全家的性命都受威脅。他不是有心拜神嗎?他的動機是善的,他會走錯嗎?傳統給我們的,能全盤接受嗎?因傳統而廢棄神的命令,主耶穌就曾題過,能不小心嗎? 不要以為傳統都是對的。應該回歸到聖經上,清楚知道神是如何告訴我們的。我是個傳統婦女,有時我真怕違反傳統,而不怕是否真正遵守了神的教訓。每天去聚會卻所行所為不合神旨,仍自以為耶和華必賜福,那就哀哉!


第三種人就是那位利未人,當但族人對他說:「你作一家的祭司好呢?還是以色列一族一支派的祭司好呢?」他心裡就喜悅,不再問但族人做的是什麼呢?就跟著但族人走了,見利忘義的最佳人選。反正都是服事神,能做更大的聖工,何樂而不為?況且自己也能得利,不用想也知道該如何行。把神喜愛的正義公平放一邊,做出忘恩負義的行為。有時我們也會為了自以為是的更高的目的,把教會裡弱勢的需要忽略了,而去完成對自己方便有益的事。神要求我們有的正直、仁愛被虛有的榮耀取代,以致在服事神的人身上看不見神的榮耀,只看見人的榮耀。


第四種人是但族人,為了擁有祭司,為了拜神,不擇手段搶了再說,對方不服氣的話,就以威脅恐嚇使人就範。表面上是拜神的人,實際上行為卻背道而馳。一手拿聖經、一手拿刀槍,口唱聖詩,嘴吐惡言。頌讚和咒詛從一個口裡出來,這是不應當的,也是神不喜悅的。


第五種人就是米迦的近鄰,他們聚集來與但族人爭論,可惜但族人人多勢眾,他們只好無功而返;
同時他們的信仰也被徹底的拆毀,因為神像已被搶走。他們是一群拿香跟著拜的人,米迦如何行,他們也跟著辦。信仰建立在別人身上,別人倒了,自己也一無所獲。

現今教會裡也有以上五種人,他們都是拜神的人,但不一定是神喜悅的人,我們能不小心戰兢,遵行神旨嗎?免得將來神說:「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離開我去罷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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