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2月5日 星期三

禁食與我

看到禁食禱告徵文,今早想到,好吧!我也來寫一下經驗。
禁食禱告執行之前,我認為以賽亞書58章3~12節一 定要先讀,並且注意遵行,那麼禁食才能得神理會、得神悅納。

在此,我以年代來說說經歷:

民國70年十月,有一天晨禱時,為了一件事,求問神當如何辦呢?禱告中,心中浮出,我就效法其他傳道娘就好,不要想跟人不一樣,可是禱告後,打開當天讀經進度,第一眼看下去卻是,【你們該效法我,就像我效法基督一樣。(林前11)】,我立刻深深知道,神的心意,不要效法人,理當效法保羅,效法基督,當天我遞辭呈,辭掉鐵飯碗──教師工作,專心以祈禱為業,輔助外子事工。

過了幾個月後,聖靈提醒我要禁食禱告,我想:不用辛苦教書,只在家照顧小孩,可以禁食的,不怕體力不夠,於是開始我的初航。就在每天早上開始禁食禱告,又不知過了幾個月的有一天,覺得身體不適,想吐,才發現我懷孕了。

怎麼辦呢?我跟神說:「今天我能禁食禱告都是祢給的恩典,若是能夠,請你繼續給我這恩典,讓我不吐、能夠繼續禁食,否則,我只好吃了。」結果,次日我不吐,可以繼續禁食,身體安好,直到生產日期到來。當時也曾想過,從晚上睡覺之後,滴水不沾,直到隔日中午12時之後才吃,超過13,14小時的不食,對腹中胎兒不好吧!懷孕初期營養很重要,恐怕生出頭腦不好的小孩,怎麼辦呢?

於是我向神求,我說:「我平時就不吃營養品,也不吃維他命,我只能求祢賜他聰明智慧。」就這樣過了九個月,日子滿足,孩子出生,出乎意外,重4800公克。長大一歲多時,還不會叫爹娘前,就會認字,叫多人嘖嘖稱奇。正應驗了這經節,【使你知道,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】

民國79年,我遇到作夢也想不到的事,我竟也有一天──要離婚了。當時不是我要離婚,是鄰居、親戚朋友看不下去了,叫我不要再忍了,而我也為了小孩,覺得我要換環境了。找了一位虔誠外教會傳道,請他當離婚證人,結果,他說好,但問我,「你為先生禱告了沒?」他很驚訝我居然沒為先生禱告,原來我被教導不應為被除名的人禱告,但他告訴我,每個信徒都是主耶穌用寶血贖回的,不要輕易放棄。

我聽了那傳道人的勸告,回家跪下為先生禱告,才剛開始,神的聲音就出現,【這事你應該禁食禱告。】我淚流滿面,非常感動。就這樣,在禁食禱告兩個月之後,神開始動工,危機消除,一家和樂,三個小孩都得聖靈。

民國85年,我46歲進入更年期,每次月事來總要病一星期,就像患重感冒,甚至不能起床。從頭痛到腳底,全身不舒服。我說:「就是醫生也不知要先醫哪部分?頭痛、眼痛、心喘、四肢痠痛無力、內燒。」先生說:「我為你禁食禱告一個月。」於是,我們一起禁食禱告,兒子心疼我就說:「媽媽,你那麼虛弱了,還禁食,不是更糟嗎?」我說沒事的,感謝神!一個月後,月事再來,我真的沒事,直到十年後,我完全沒有更年期的毛病。主的醫治很完全。

民國86年開始,為了大兒子的事,我反反覆覆禁食禱告,也就是心傷時,我就禁食,可是沒好轉,又剛好聽到傳道在講台說:「信徒別想藉禁食逼神就範,不要想靠自己的能力,神有神的時候。」於是我就停止禁食,然而情況仍讓我難過時,我就又禁食,如此斷斷續續,直到有一天禱告時,聖靈提醒我,不用再為此事禱告了,只要感謝。果然,時候到了,神有美好安排,我得以重擔卸下。

民國97年,我被神帶領去大陸傳福音,因是內陸,宗教管得嚴,我曾被警告,「你若三人以上聚會,就抓。」我本是一個非常膽小的人,為了讓自己能順利作主工,我求神幫助,唯一的方法就是禁食禱告。結果多人信主、見異象、得聖靈。說實在,若非禁食禱告,我實在不敢去傳福音,願一切榮耀歸神,平安歸祂所喜悅的人。

2 則留言:

Zara 提到...

感動,願我也能深刻體會!!

4800公克是至人學長對吧 :)

purenard777 提到...

哈哈!不是!是他的弟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