慕道者來訊提及,她不能原諒她的家人,因為實在太難了,他說:「若不是已經聽過 一些耶穌愛人的道理,我一定跟你辯到底,被人欺負成這樣,還要我原諒對方。」
跟主內同靈讀到彼得的提問(太十八),到底饒恕他人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耶穌卻說: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(490)。(太18)同靈說:這太難了!490次怎麼可能做到呢?接著,耶穌講了一個王與他僕人算帳的故事,一個欠一千萬兩銀子(10000000),另一個欠十兩(10)。
因兒子夜夜來到跟前,於是,天南地北無所不談,他說:「有些人就是太過分,不給他點臉色看,他就是不知改進,若是一直原諒他,我豈不虧大了!」
從他們三人的身上,我看到從前的自己,是的!談何容易啊!然而,若能體會耶穌的道理,其實是很容易就行出來的。
1.為什麼會難?因你要主動原諒對方,當然難,想到對方的錯(10兩),不跟他要回,怎麼可能?
2.若想到我是那個被解除一欠萬債務的人,我欠神那麼多,神都不計較而全免,我憑什麼有權利要回他人欠我的;若我想,一債歸一債,我仍要回欠我的,那麼,我就等著神來要回我欠的。我想數學再不好,頭腦再不靈光。也知道賺很大哩。
3.《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》(加2:20):20),可是,我們人就是會像那位僕人,還是會要人還債,其實,我想:人若常常被神的恩充滿,住在神豐豐富父的愛裡,心中滿是王的恩典,天天思考的是如何回報王恩,如何效法王所行的──饒恕人,我豈要去要回自己的理呢,有如,我已是王子,是神子,我被神愛充滿,我很自然行出神的樣式──憐憫人,不是靠著自己的努力,乃是我心中充滿主愛,主在我裡面顯出祂的樣式,就是這麼輕鬆自然,因此,只要常常保守自己在神的愛中(猶21),自然行出主愛來。
耶穌來到西門的家作客,因來了一個罪女在主腳前哭泣,主對西門提出一個問題:一個債主,有兩個人欠他債,一個欠50兩銀子,一個欠5兩銀子,,因他們無力償還,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,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呢?(路七)
西門說: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。
耶穌說: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,因為他的愛多,但那赦免少的,愛就少。
我會想:我是得恩免50的呢或5的呢?多得恩免的,表現出來的,愛就更多,西門與罪女對耶穌的表現就差很多,一個愛多,一個愛少。同理,我們若覺主恩不多,愛主也許就像西門,有請主耶穌來作客而已,至於,待客之道──盡心盡力盡意,就省了。而罪女所表現的就叫主心動。
其實我們都是領受千萬恩免得人,都是理當愛主千萬,只是我們為什麼表現不同呢?就在於你只覺得5兩,而非50兩,因此,認知要清楚,認識並體會神的愛很重要。(弗3:18)就如保羅深深知道神的愛,以致他說:無論是生,無論是死,無法隔絕神的愛,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。(羅8,腓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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