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早分享約拿記中的神,祂是
創造滄海旱地的神(1:9)
隨己意行事的神(1:14)
憐憫慈愛的神(4:2)
會發怒(公義)的神(3:9)
鑒察人行為的神(3:10)
創造滄海旱地的神,自然界歸祂管,大風、海浪、大魚、蓖麻、蟲、日頭、東風都歸祂安排,四次記載神【安排】這字眼。
祂實在是隨己意行事的神,【籤放在懷裡,定事由耶和華】(箴16:33)。可是人常常忘記,容易自我膨脹,以為神若不依我意,我也可我行我素,不察覺到神一直在做事(約5:17),我們只能常說:願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。
祂是慈愛憐憫的神,因此凡事可到祂面前祈求憐憫,但也要知道祂是會發義怒的神,是輕慢不得的(加6:7),人種的是什麼,收的也是什麼。
祂是鑒察人心的神,讓我們像大衛一樣,他說:神在夜間鑒察我,神熬煉我,卻找不著什麼,我立志叫我口中沒有過失(詩17:3)。
註:另類約拿(2007 6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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