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4月18日 星期四

七種人──約十二章

約翰福音十二章,我試著把裡面的人物與主耶穌的互動,大致分為七種人,這樣就很容易記住並且做為自勉。

1.馬利亞,獻上極貴哪噠香膏,抹耶穌的腳,又用自己頭髮去擦,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。愛主是盡她所能,叫全屋芬芳,主耶穌說:她行了一件美事,無論在什麼地方傳福音時,要述說此事,做個紀念。

2.猶大,是個賊,帶著錢囊,常取其中所存的。名分上是主耶穌的門徒,言語上是掛念窮人、有愛心的人。然而,實質上是個賊,更是為了三十兩銀子賣主的假門徒。小心!貪財是萬惡之根。不知不覺中,就陷入網羅,不能自拔。

3.祭司長,計畫要殺耶穌,連拉撒路也要殺。正如主耶穌說的:凡殺你們的,就以為是事奉神,他們這樣行,是因未曾認識父,也未曾認識我。一個真正認識神的人,不但不殺人,也不逼迫人。然而,常見教會裡,掌權者以剷除異端,不惜殺人、趕人。他們是未曾真正認識神的人。

4.信主的眾人,他們因看見拉撒路復活,就信了耶穌,並且向人做見證,迎接主時,高聲稱頌並且把自己的衣服鋪在路上,讓主經過。他們以實際行動隨從主。

5.希利尼人,來求見耶穌。主的救恩將普臨萬邦,在此顯露端倪。因主說: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,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。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,對萬民做見證,然後末期才來到。我們向外邦傳了多少呢?

6.不信主的眾人,主耶穌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,他們還是不信祂。因為他們瞎了眼,硬了心。正如主耶穌說的:不是你們揀選了我,是我揀選了你們。能被揀選,能不更感恩嗎?

7.官長中,卻有好些信主耶穌的,只因法利賽人的緣故,就不承認,恐怕被趕出會堂。這是因他們愛人的榮耀,過於愛神的榮耀。我們常常希望有名望的、有財富的,來信主,好加添教會的聲勢,只可惜有時這些人,愛人的榮耀勝過愛神的榮耀,不敢當眾承認主名,比一個瞎子都不如(約9:35)。

主耶穌說:若有人服事我,就當跟從我。
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若有人服事我,我父必尊重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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