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3月26日 星期三

想祢所想──之三(約八章)

反服貿正鬧得沸沸揚揚,似乎每人都表示意見,就是不懂的,也要說:為什麼不說清楚、講明白,好讓我們能選邊站。人生不就是有很多選擇,有時是自己遇到的,不得不作出抉擇,有時是別人相逼的,只能二擇其一,沒有其他選項。

我就曾經多次被逼作了二擇一的選擇,當初是選了對自己較少傷害的選項,結果,發現還是深受其害,於是,我想:若是當時能不作選擇,或自己能想出第三種選項,不是更好嗎?可是我就是沒有那種智慧,我只是被動的,在人設下的選項中,選了自己也不滿意的答案。

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,叫她站在中間,就對耶穌說:摩西在律法上,吩咐我們,把這樣的婦人用時頭打死,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?
經上記著說:他們說這話,乃試探耶穌,要得著告他的把柄。耶穌此時若依照他們給的選項,回答【打死】或【不打死】,都落入他們的圈套,被他們抓到把柄。

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,對方是來找碴的,當然不放手,還是不住的問,看來不回答是不行的。主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: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

耶穌這一回答,眾人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走開了,只剩下耶穌一人,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。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:那些人在哪裡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她說:主啊!沒有。耶穌回答說:我也不定你的罪,去吧!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。


耶穌不但沒落入他們的圈套,還非常適當地回答了他們的問題,堵住他們的口,更叫他們發現了自己的問題,知難而退了。如果是我,可能傻傻的,在二者擇一之下,勉強說了答案,叫自己落入圈套。主耶穌當時所想的是什麼呢?想主所想,一直是我想追求的目標。

看見別人眼中刺,是件容易的事。自己眼中的樑木,卻是視而不見,這是人的通病,許多紛爭就因此而起。這件事主耶穌提醒了我們,定罪別人之先,想想自己是否無罪,自認無罪的,可以先拿石頭打人。

以前年少,看到許多不以為然的事,總是義憤填膺,批評論斷,好似為正義出聲。現在年紀大了,看事情不同了,兒子有時也會抗議地說:那人明明不對,為什麼你要同情她?可憐之人一定有可惡之處。我說:你說得不錯!但是,我知道,我不能拿石頭丟她!


一個清楚自己是何等人的,就不輕易地指責別人,一個清楚了解人性的軟弱的,就能體貼他人,知道全世界都是臥在那惡者底下,【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作,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作。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,就不是我作的,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。】 正應了主耶穌說的:父啊!赦免他們!因他們所作的,他們不知道!

如果當時我在場,也許也會覺得,這婦人應該被處理,社會就是因為有這種人而敗壞。可是,耶穌卻說:沒有罪的人,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如果當時有人自覺完全無罪,率而先丟石頭,我會盲從跟隨呢(很有可能)?抑或看到有人走了,我想起:我也有罪!算了!走吧!

想主所想!願我隨時有主的心懷意念,行事智慧,討神喜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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