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3月3日 星期日

喜樂還會遠嗎?

屈指算來,到今日剛好也滿月了,這次日本流感我趕上了,二十天的折騰,本已好轉,後又再感冒一次,只好小心翼翼地都待在家裏。下午,我走在東海的校園裏,想去敦煌書局買兒童英語,接到學生來電,對方談到他遇到的個案,生死離別,為至親癌末即將離去,怨上蒼為何這樣對他,最後問到:人為什麼要到這世界來,走這一遭,有何意義呢?我回道:你這是大哉問?!自古多少聖賢不都是在回答這問題嗎?

一個月的在家休養,讓我想到我逝去的三友,至親的妹妹、至好的朋友與至信的屬靈導師,一年一個地離去,他們是我在世上,每次遇到人生困惑時,最想去電的人,如今都安息主懷,他們行完該走的路程,雖然沒有豐功偉業隨著,我卻深知她們沒有白走人生這一回,她們叫許多身邊的人得益。她們不是為自己而活。

經上說:我們都是神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(賽43),窯匠難道沒有決定權嗎(羅9)?或成為卑賤、或成為貴重器皿,本不由我們自己。想通了!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,祢為什麼這樣造我呢?

不侷限在自己的喜樂,放眼在他人的需要,並且時時胸懷神的大愛,保守在祂的愛中(猶),我們可以不再懷疑人生為何?不再被人生的痛苦所綁,許多為死去的至親哀哭的同時,其實都是為自己哭,哭自己失去的,若為死者,根本不用哭,反要為死者高興,他安息了。

同樣,情人分手,只要想到對方要分手,她才高興,為她想想,只要她可得到快樂,我又為什麼要難過,難道我不樂見對方快樂嗎?我若真愛人,她的快樂就是我的快樂,不是嗎?感謝神,這種觀念,讓我最近遇到一事,能輕易過關,反而祝福離我而去的人,所以只要凡事為他人想(愛人),不是凡事為自己想(自私),喜樂還會遠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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