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1月11日 星期一

劍橋72天──感恩日記(三)


學生P知道我在劍橋,P在巴黎,雖然好像英法兩國,卻距離不遠,於是,定意來看我,我足不出戶,幾乎都待在劍橋小鎮,P卻兩度從巴黎來探望,他鄉遇故知,那種感覺難以言喻,此情永追憶。

沒想到P回去後,居然寄來包裹快遞,指名是我,心想是誰寄給我呢?原來P來了,P看見我的需要,天已入秋,怕冷的我,仍然一身單薄(因沒想到多住50天,厚棉褲沒帶),P就網購5件UNIQLO衣物,當我接到這禮物時,只有一個感覺,這是神給我的禮物,怎麼說呢?

我口袋裡不是沒有英鎊,我可以有理由買禦寒用品,只是我堅持不買,因為台灣家裡多的是,於是我在二手商店找看看有適合我的尺寸否,這一切P都看在眼裡,神也知道,神的愛無微不至,祂知道我需要,祂感動P寄來了,我無法退回,只能感謝接受。

內中有一高級圍巾(40磅)與手套(25磅),看到這麼好的羊毛織品,我實在捨不得用,因為我已有了,雖然P還挑我最喜歡的顏色──黃色,我心想,這要給誰用最適合呢?我若轉送給他人,P知道會不高興嗎?正想這事時,隔日,我讀經到撒母耳記上30章。


這段讓我看到大衛分享的態度,他定規:上陣的與看守器具的,應該大家平分,耶和華所賜給我們的,不可不分給他們。接著大衛到了洗革拉,從掠物中取些送給他朋友猶大的長老,說:這是從耶和華仇敵那裡奪來的,送你們為禮物。大衛不僅送禮物給住希伯倫的,並給跟隨他的人素來所到之處的人。

大衛說的是:這是耶和華所賜給我們的!這是從耶和華仇敵那裡奪來的!換句話說:不是我能,不是我行,都歸榮耀給神。接受者也能感謝神,不是感謝大衛而已。(林後9:13)

我深知這是從神來的禮物,我的猶太朋友S比我更需要這些,打從第一天見她,就發現她的圍巾有點舊、起毛了,她坐輪椅,手都要放外面,不像我都插在口袋,給她最適合了,我告訴她,這是從神來的禮物,不是我特地去買的,她非常高興接受神給的禮物。

神給的禮物,誰會不要呢?不欠人情,只要感謝神,並要為那送禮的人禱告,求神增添對方仁義的果子,使他凡事常常充足,能多行各樣善事。如此一來,神得榮,人受益,何等美善!

謹記在此,莫忘主恩,祝P從神得到更多仁義的果子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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