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月4日 星期一

創世紀24與25章偶得

老僕人娶親偶感(24)

老僕人向神祈求能遇見好機會,話還沒說完,不料,利百加出現了。從這幅圖像裡,我看見那看不見的,在安排一切。

老僕人選媳婦的條件,『請喝,我也給你駱駝喝。』十匹駱駝要喝足,據說大約要200加侖的水,若不是平時就是一個愛心十足的女子,誰願意為陌生人老人,付出這麼多呢?老僕人選媳婦的條件可以作為我們父母的典範,也是時下青年守則。

看到教會中,嫁娶外邦,陷入叫人心煩的多的是,可是主內青年自己看上眼的,卻因父母對不上眼,耽擱停滯的,更令人扼腕。如果能學這老僕人,定能輕而易舉,又能見證主恩,叫人不得不說,『這事乃出於耶和華,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。』

老僕人一看見神的帶領,就向神低頭下拜稱頌神,接下來一知道事就這樣成了,先向神俯伏於地,才拿出聘禮。千里迢迢的奔波,經過一夜的休息,早晨起來,就想打道回府。老僕人說:『耶和華既賜我通達的道路,你們不要耽誤我,請打發我走,回我主人那裏去吧!』何等忠心!何等睿智的話語!為免主人擔憂,盡速辦成所託,為免夜長夢多,有所反悔,老僕人風塵僕僕,一天也不耽誤,真是好僕人,然而,我神我主在今世能得有這種僕人嗎?

我所愛的我所惡的(25)

當利百加懷了孕,孩子在她腹中彼此相爭,她說:『我為什麼活著呢?』以撒就去求問耶和華。耶和華對他說,兩國在你腹內,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,這族必強於那族,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。經上寫著『雙子還沒有生下來,善惡還沒有作出來,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,不在乎人的行為,乃在乎召人的主。』(羅九)

神揀選我們,可是我們往往不覺得有什麼比別人得到更好的待遇,甚至當我們遇到比周遭的人更艱難的環境時,往往會發出這樣的疑問,『神愛我嗎?』


耶和華說:我曾愛你們。

你們卻說: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?
耶和華說: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?我卻愛雅各惡以掃。(瑪一)

不是仗勢著我們的行為比別人更好,只是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,我們來到父面前,若不是父吸引人,就沒有一人能到主面前,一切都是出自祂的愛,因愛我們,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,這種大愛,任誰也不能敵擋、控告、定罪、隔絕。(羅八),我們理當感恩不盡,然而,卻常因像以掃一樣,在累昏了的時候,說出:『我將要死,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什麼益處呢?』


在神給的日子裡,要小心,不要天天把自己搞昏搞累了,身心俱疲接近死亡時,當然看不見長子的名分,不能體會天國永生與我有什麼益處?今世都無法生存還想到來生?


神既已揀選了我們,愛我們如雅各,理當珍惜這份愛,保守自己在這愛中,常常渴想神的殿宇、往錫安大道去,真正成為神所愛,不辜負神的愛。(猶21)(詩84)

正如經上所記『雅各是我所愛的,以掃是我所惡的。』

謹記在此,提醒自己,是神所愛,感恩不盡,不致累昏,忘了長子名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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