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一臉嚴肅的說:「我怎麼可以不愛主呢?若有人不愛主,這人可詛可咒。」我說:「沒那麼嚴重吧!看過去我們教會一大堆人不愛主,就是我的家族中,也有信了主的,不愛主,只愛自己,難道都成可詛可咒嗎?我說聖經沒這樣說吧!」我雖聖經沒看幾遍,至少自信也已聽了60多年道理,可沒聽見這一章節?他說:「我回去找給你。」
天啊!真有此節,我怎漏掉這訊息呢(不知還漏掉多少?!),早知道,我也可以好好教導自己的兒女,不愛主,是不行的,是大罪!為什麼不愛主,這麼嚴重呢?我想到,恩將仇報的人豈不可恨?不孝子人人喊打,人對人都不容許這種事發生,何況對愛他,為他、捨身流出寶血的神呢?
父母恩重如山,尚且不可糟蹋不敬,偉大的神,我們豈能不愛,我們是一群被主贖回的人,從今後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,我當愛主,我活著就是基督(腓1)(加2),若有人不愛主,這人可詛可咒(林前16:22),共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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