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14日 星期五

利未人的產業

昨天遇到一位傳道人,言談中提及他還未獻身當傳道之前,他的月俸是現在的好幾倍,言下之意,現在的生活費簡直不夠看,他說的是真的,表面上他犧牲很大。


還記得我媽曾跟我提起一位老傳道人,在他退休後說:我真羨慕你們有自己的房屋,我一生為主工作,沒餘錢買屋,現在沒有屬於自己的屋子。遺憾之意溢於言表,使我媽印象深刻,深覺不妥,因他雖勞苦一生沒房子,可是他一直是住在教會,並不是無棲身之處,後來這位傳道人遇到很大的操練。


有時我也會想:我為主失去的多少,其實這是一件很嚴重得罪神的事,因為我不去計算我因神而得的好處,我像個貪婪的小孩,我只見他人擁有之物,是我沒有;我不去想,我擁有之物是他人沒有,正如台語所說『吃碗裡,看碗外』心裡所想、所要,都是別人的,不以自己的為滿足。


其實不滿足是人之常情,故聖經才勉勵我們有衣有食就當知足,一個人從一無所有到有衣有食,比較容易知足感恩,但是一個當初自認他為主犧牲很多的人,如果後來仍看重物質的擁有,要叫他感恩就難了,不能不慎啊!


經上記著說:利未人沒有產業,耶和華是他的產業(民18:20),我們基督徒以什麼為自己的產業呢?世人以錢財、兒女為產業,我當隨時提醒自己,我以神為我的產業,我的產業實在美好!


我的心哪!你曾對耶和華說:你是我的主,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。


今早想到大衛的金詩(詩16) ,耶和華是他的產業,大衛說他的產業實在美好,我突然也高興充滿我心,我也要高呼我的產業實在美好!謹記在此,提醒自己。

1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當時刻提醒,這份信仰是我們的產業,並且要好好經營,細想自己花了多少時間,多少精神在裡頭? L